噗嗤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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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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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听席上有人笑出了声音。
直播间观众也乐了。
“我去,合着这个冷正拿着一份没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在唬人啊。”
“差点被他吓到了.
.”
“我意识到一个问题,不懂法律太恐怖了,他拿着这玩意来我家,我还真不知道咋办了.
.”
法庭上。
旁听席的动静越来越大,都有人开始嘲笑冷正了。
沈红立马敲响了法槌,维持纪律。
而冷正脸色没变,不过手指在桌上轻轻的敲了起来,似乎在缓解着什么。
他停顿一会后开口:“林律师,你混淆了两个概念,我的意思是,这份文件可以证明方田所在的土地属于开发商。
开发商进入的是自己的土地,不是‘他人住宅’。
土地证在开发商手里,村集体只是原租约方,方田的安居协议不能对抗土地物权,这是我所要表达的。”
林默挑了挑眉毛。
这个冷正也算是抓住了核心矛盾。
这案子难就难在,土地归属权的确不属于方田。
接着林默拿起一份文件,向法庭示意:“审判长,辩护人提交第二组证据。
该文件为君富公司与方田签订的《员工安居协议》原件。
协议第七条写明:‘甲方将案涉房屋所有权无偿转让给乙方,乙方享有永久居住权。
’这份协议有君富公司的公章。”
林默把文件递给法官助理,然后转向冷正。
“冷检,你说方田‘无权占有’。
那我想问你,一个签了产权转让协议、住了十年、交过水电费、派出所登记过住址的人,在你眼里是无权占有。
开发商手里有一张土地证,连方田家门朝哪开都不知道,在你眼里是合法权利人。
因为他们是合法权利人,所以就任意处置这片土地上的建筑和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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