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历1891年3月8日,下午四点半。
距离日落还有一个多时辰。
坤甸河以南那条石板路上,现在挤满了仓皇逃窜的人。
拉赫曼苏丹趴在马背上,佩刀丢了,头巾歪了,那张平日里保养得油光水滑的脸,现在白得跟死人似的。
他嘴里还在嚷嚷。
「去巴达维亚……本王要去巴达维亚!
让总督派兵!
派大军!」
他旁边的坎普上尉比他清醒点儿,但也清醒不到哪儿去。
这位荷兰东印度陆军的上尉顾问,军服扣子崩了两颗,脸上抹着血和泥,胯下那匹安达卢西亚马的鬃毛被他揪得都快秃了。
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:兰芳。
兰芳共和国。
那个被荷兰人用条约、用大炮、用挑拨离间,一点一点啃食殆尽的华人「共和国」,那个已经从地图上消失的国家。
现在,它要从坟墓里爬出来了。
而且,还它背後还有人,不,是有国!
要不然它哪儿来的机关枪和火炮?
而这国,可能是大清,可能是英国,也可能是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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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的国,甚至可能都有份!
一定是荷属东印度陷在亚齐战争的泥潭中二十年不能自拔,让周围虎视眈眈的势力看到了机会.
…「跑啊!
快跑!」
「魔鬼!
华人会妖法!」
「真主啊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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