菲莉帕笑得眼泪都干了。
她看着台阶下面的埃德蒙。
“派去给国王送信的人,走到哪儿了?”
埃德蒙在心里算着日子,算着海上的风向,算着快马狂奔的速度。
“殿下,按日子算,信使应该已经上了快船,渡过了英吉利海峡。
这时候,应该在加莱上岸了。”
菲莉帕闭上眼睛:“法兰西那么大,满地都是乱兵,他上哪儿去找国王?”
“好找。
殿下,好找的。”
埃德蒙说,“国王陛下在那边打仗。
打仗就要烧房子,就要杀人,就要抢粮食。
信使只要顺着地上的焦土找,顺着天上冒黑烟的地方找,顺着死人多的村镇找,就一定能找着陛下。”
顺着烧杀的痕迹找国王。
这话听着,一点都不像是在说一个给英格兰带来无上荣耀的君主,倒像是在找一个沿途作恶的强盗头子。
但菲莉帕没计较这个。
她现在什么都不在乎了,她只想这个强盗赶紧回来。
大厅外面,突然传来了乱哄哄一群人的脚步声。
皮靴踩在石板上,肆无忌惮,没有一点对王宫的敬畏。
往常,谁要进威斯敏斯特宫的议事大厅,得先通报。
通报了,内务官要查验名刺,卫兵还要搜身,然后来客得在前厅的冷板凳上老老实实地等着王后传唤。
今天没有。
因为通报的内务官跑了,搜身的卫兵刚刚也去领科顿的黑面包了。
大门被推开了。
门外站着一群人。
打头的是两个人。
一个是托马斯·兰开斯特伯爵,身上裹着名贵的貂皮大衣,红光满面。
另一个,是威廉·科顿。
一个放高利贷、倒腾粮食的商人,身上穿着黑熊皮。
在以前,科顿这种人连威斯敏斯特宫的门槛都看不见。
就算进来了,也得像狗一样趴在最外面的石阶上,连抬头看一眼王后都是僭越。
但今天,科顿和兰开斯特并排走着。
两人甚至在进门的时候,还互相谦让了一下,宛如两个多年的老朋友。
贵族和商人。
这两个阶级以前是两条道上跑的车,平时互相吐口水,今天并排开进了威斯敏斯特宫。
他们身后,跟着黑压压的几十个大贵族和商会掌柜。
兰开斯特大步走到台阶前,微微鞠了一躬,那腰弯得甚至不如一棵被风吹过的狗尾巴草。
科顿更是连腰都没怎么弯,只是点了点头。
他的眼睛滴溜溜地在王座旁边的纯金烛台、墙上的古董挂毯上打转,像是在盘算这些东西能当几个弗罗林。
“殿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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